桐乡市凤凰湖科技城产业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桐乡市振兴路东延工程、桐乡市茅盾路东延工程)—桐乡市茅盾路东延工程(恒兴路-恒业路)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830640005790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508-330483-04-01-733666 | |||||
工程名称 | 桐乡市凤凰湖科技城产业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桐乡市振兴路东延工程、桐乡市茅盾路东延工程)—桐乡市茅盾路东延工程(恒兴路-恒业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人 | 桐乡市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设计桩号K0+653.73至K1+000.00,拟建道路长度约346.27米,标准段宽度36米,展宽段宽度39米,总面积14242.11平方米,涉及一座桥梁1#桥,桥梁面积2023.77平方米,桥梁跨径为16+20+16=52米,桥面全宽38.3米,同步配套建设其它基础设施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同安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9362293 | 19350818 | 19344805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项目负责人 | 沈殿 | 沈鸿立 | 王耀栋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309425]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21202311602]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600258] | |||
设计负责人 | 沈兴调 | 张家奇 | 魏志军 | |||
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W2014006] |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G3300305666] | 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G3300237598] | |||
施工负责人 | 沈殿 | 沈鸿立 | 王耀栋 | |||
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309425]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21202311602]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600258] | |||
工期 | 365个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1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 其他: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365个日历天 | 36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
资格业绩 | 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桐乡市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河山泵站至石门泵站至开发区2-6泵站污水总管工程 | 长治市潞城区东关正街排水防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 | 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区域园区提升项目(崇福大道(庆丰南路-文华南路)综合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 |||
评标情况 | / | |||||
评标基准价 | 19357852元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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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5-11 15:30 | 桐乡市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6-5-13至2026-5-15 | |||||
备注 | / | |||||
监督电话 |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8112053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