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海宁市 >> 交易公告 >> 建设工程 >> 招标文件公示

海昌街道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新建智慧港跨长山河桥梁及引道工程EPC招标文件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6-0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昌街道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新建智慧港跨长山河桥梁及引道工程EPC(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昌街道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新建智慧港跨长山河桥梁及引道工程EPC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601-330481-04-01-2514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昌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昌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昌街道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新建智慧港跨长山河桥梁及引道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万元。建设规模:主线全长约660米(其中新建桥梁采用主桥40+60+40m预应力连续箱梁(宽30米),两侧引桥各采用5×25m简支小箱梁),北引道长243.5米,南引道长26.5米;红线宽26~40米,行道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面砖铺装,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同时建设排水、交安、照明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新建丹梅路南延为南北走向,北起施带路,南至菊庄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后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同时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联动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和专家论证评审、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等。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约    万元。

2.3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4其他:①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争创南湖杯及省标化工地)

②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R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R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专业甲级;(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不得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R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3.4自20211月1日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已竣工的市政工程(含桥梁)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500万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该工程施工期内至少一张对应工程款费发票复件(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R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R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工程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

(三)其他:

R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https://kcsj.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备案网页截图;

R3.19①上述3.11、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日至2026    日上午9时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日上午9时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除设计成果文件外)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设计成果文件(纸质图纸和U盘)采用线下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收件人: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97016

5.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

5.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相对应栏目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毕,且线下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纸质图纸和U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将拒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纸质图纸和U盘)的,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昌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编:314400                        编:314400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女士

 话:0573-87262725                 话:0573-87297016

 箱: /                            箱: /

2026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