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重新上传清单、招标控制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6652.2882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6877.4606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12页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1、4、5条款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15378.434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75.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5219.8405万元(在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9%),设备购置费限价0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83.5943万元;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风险控制价为13682.7177(万元)(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19%);5.其他:招标控制价16877.4606万元(其中设计费75.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6718.8663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83.5943万元)。
四、招标文件第93页13.8.3中“基期为2025年12月”修改为“基期为2026年1月”。
五、招标文件第94页(3)计价依据④“按照2025年第12期”修改为“按照2026年1期”
六、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时间修改为:2026年02月09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七、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时间修改为:2026年02月09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