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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甪里未来双创港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东塔地块工程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湖甪里未来双创港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东塔地块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湖甪里未来双创港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东塔地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8-330402-89-01-6652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城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城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湖街道,东至中环东路,西至东塔路,北至长板塘,南至甪里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约36343.2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3835.56万元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12.69亩,其中地块一(东塔遗址公园北)用地面积约59900.84平方米(约89.85亩),总建筑面积约42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遗址保护、展示塔、考古工作站以及相关室外附属等工程;地块二(东塔遗址公园南)用地面积约15224.98平方米(约22.8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广场、绿化、景观水池等室外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①地块一(东塔遗址公园北):按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进行文物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遗址保护、展示塔、考古工作站以及相关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相关审批、报批、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全力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设计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②地块二(东塔遗址公园南):按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广场、绿化、景观水池等室外附属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相关审批、报批、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全力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设计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③本次设计内容不包括政府要求的配电、供气、供水、通讯等市政公共设施相关行业配套工程,但设计单位须做好上述设计内容的设计配合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以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文物保护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文物保护项目,若不能体现,提供业主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4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注: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月盖章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即为,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投标截止日在每月的上旬的,上月或当月出具的均予认可。格式不作要求

3.6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上述3.83.10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212-20263414时30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其它相关媒体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733号

邮政编码:314000

   话:0573-82163240

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733号

邮政编码:314000

   话:0573-82163240

11. 联系方式

人:嘉兴市南湖城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

   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第九层

人:先生

人:王佳瑜

   话:0573-82163270

   话:15215942601

   箱:/

   箱:8261119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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