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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二期)-新港北苑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文件(2)

信息发布时间:2026-02-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二期)-新港北苑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补充答疑 一、招标文件第53页资信评审因素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中备注②修改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若人员为已退休人员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且注册单位和用人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招标人 平湖市广陈镇港中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电话:0573-85785026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发布时间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