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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园东侧、北侧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智造园东侧、北侧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造园东侧、北侧配套道路已由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502-330421-04-01-3210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嘉善县新嘉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新嘉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造园东侧、北侧配套道路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000万元,工程概算8000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38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配套智造园新建东侧、北侧两条道路,总长约1.7公里。其中,北侧主干路红线宽52.4米,双向六车道;东侧次干路红线宽24米,双向四车道。同步新建11×22米简支梁桥,桥宽20米,并配套实施排水、桥梁、道路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魏俞线东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智造园东侧、北侧配套道路,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完成本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包括:根据项目要求在已完成审核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基础上,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设计涵盖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道工程、桥梁工程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等初步设计文本涉及的所有专业,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的设计工作

2.2.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无设备采购

2.2.3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道工程、桥梁工程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内容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前后期(除监理、第三方全过程造价控制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此外,工程总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应建立总承包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完成进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内部工作协调、监督、控制和管理等,积极推动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6483.9762万元。

2.3计划工期:390个日历天

2.4其他: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3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满足国家和嘉善县有关文件的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③或②+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1)如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有两家的,则承担施工工作的每一家单位均须拟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理

 2拟派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金额3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者缺一不可。

如有地区已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须同时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文件及文件中规定的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代替的材料,如文件中未规定代替材料的,则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

  1. 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造价金额、项目负责人认定顺序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2. 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仍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以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同时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3. 如提供的业绩有多个施工负责人的,投标施工负责人在该业绩中分工承建内容符合招标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的,还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佐证材料

)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其中1名须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3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2023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123起至202622609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2260900递交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6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人:嘉善县新嘉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智里路33号1号楼南侧103室             

人: 金先生                       

   话:0573-89100260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

人:李先生                        

   话:0573-84026676                 

    24835396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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