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百步镇星创湾二期建设项目--百步镇新华路(百步大道-横港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24059000550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312-330424-04-01-421429 | |||||
工程名称 | 海盐县百步镇星创湾二期建设项目--百步镇新华路(百步大道-横港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 | 海盐尚成集成家居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用地面积6.2亩,长约650米,宽11米,同步配套其他相关设施(含管线迁移) | |||||
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 |||
联合体成员: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0268522 | 10311826 | 10293236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 | |||
企业业绩 | 明珠路(东海大道-乐园大道)工程 | 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 | 出海路(百尺路至秀水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 | 陆晓飞 | 严建忠 | 顾泽豪 |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08202304680】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1332014201535369】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4202412617】 | |||
设计负责人 | 魏志军 | 周利财 | 陈璀东 | |||
设计负责人 | 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G3300237598】 | 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202202704448】 | 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201922008586】 | |||
施工负责人 | 陆晓飞 | 严建忠 | 顾泽豪 | |||
施工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08202304680】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1332014201535369】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4202412617】 | |||
工期 | 360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360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360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
承诺完成质量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
评标情况 |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开标时间 | 2026-1-20 09:00 | 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3日 | |||||
备注 | 商务标评分计算方法:方法二(中值平均法); 扣分值E:0.8;投标价格权重B:50%;随机系数K:1.000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监督电话 | 海盐县住建局 0573-8611663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