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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及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补充规定的通知(浙水建〔2025〕37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0 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24  17 号),深化水利领域招投标治理改革,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2025 年)》)。经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 2025 年)》自 2026  3  1 日起施行。

二、根据《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中关于开标程序的相关内容,按照附件 4 进行调整。

三、《示范文本( 2025 年)》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联系人:周振华, 0571-87826608 ;田甜, 0571-86076933 


附件: 1.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

    2.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

    3.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

     4.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 年)补充规定

 

浙江省水利厅

2025  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