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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配套服务用房建设工程补充文件(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公告中“招标标准预算价 10048058 元”现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9953281元”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最高投标限价905.7486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9%;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招标标准预算价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伍万叁仟贰佰捌拾壹元(¥995.3281万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6%作为风险控制价(836.0756 万元)。 □5.其他:万元 说明:以上各价格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为下浮基数” 三、招标文件第4页3.11条修改为“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9-24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86页“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4)点“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按《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5 第 7 期, 嘉兴没有的,按浙江省相关造价信息;人工价格参照《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5 年第 7 期人工信息价;”修改为“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按《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5 第8期, 嘉兴没有的,按浙江省相关造价信息;人工价格参照《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综合信息》2025 年第8期人工信息价;” 五、现重新上传清单、清单说明、招标控制价等,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六、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推迟至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其他所涉及条款作相应调整。 七、招标文件第64页,“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中表格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