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章):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章):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更正为“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7-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标准预算价文件“3.1暂列金额”中补充“标化工地增加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标准预算价文件重新提供。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正为:
1.最高投标限价1174.3537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5%;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招标标准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整(¥1383.4158万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1.8232万元)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23%作为风险控制价(1063.8263万元)。
5.其他:万元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01号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01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