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源集团(所属企业)光伏及储能(应急电源)项目(近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源集团(所属企业)光伏及储能(应急电源)项目(近期)已由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 嘉水务【2025】109号(全省统一赋码:2508-330400-04-01-62043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75.42万元,工程概算5075.4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483.9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171.87kWp,交流侧额定容量9760kW;储能电站总装机规模为5.2MW/10.416MWh。涉及贯泾港水厂、石臼漾水厂、穆湖溪枢纽、石臼漾湿地泵站、贯泾港湿地泵站、长水塘枢纽、三店塘枢纽、新塍塘降浊站、王店废旧商品综合体、海盐塘枢纽、王庙塘枢纽、3号泵站、平湖塘枢纽、4号泵站、联合污水厂屋面、5号泵站、6号泵站共计18个站点。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平湖市、海盐县5个县区。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嘉源集团(所属企业)光伏及储能(应急电源)项目(近期)一标段工程,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53.4kWp,包括秀洲区(三店塘枢纽光伏、新塍塘降浊站光伏、王店废旧商品综合体光伏)、南湖区(海盐塘枢纽光伏、王庙塘枢纽光伏、3号泵站光伏、平湖塘枢纽光伏)及平湖(4号泵站光伏)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招标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秀洲区、平湖市。
2.3计划工期:
①三店塘枢纽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②新塍塘降浊站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③王店废旧商品综合体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④海盐塘枢纽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⑤王庙塘枢纽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⑥3号泵站光伏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⑦平湖塘枢纽光伏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⑧4号泵站光伏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2.4其他:
2.4.1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担任,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电力类】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
注: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②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注:上述3.13-3.17、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锦带河路1615号 地 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楼1205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谢烨晖
电 话:0573- 82211228 电 话:15869399512
邮 箱: / 邮 箱:12803862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