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医院硖石分院异地新建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医院硖石分院异地新建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硖石街道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牌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北侧、东苑路西侧、麻泾港东侧;
2.2合同估算价:约28.5万元。
2.3设计与制作安装周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出具定稿图纸;
制作安装周期:图纸经甲方确认定稿后60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2.4招标范围:海宁市中医院硖石分院异地新建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1、室外部分楼顶发光标识、外围各出入口引导标识标牌及门头设计;2、地下车库标识标牌及引导标识;3、室内部分1-5层公共区标识标牌及引导标识、功能区规范化、楼道美化、各类温馨提示、公益广告、党建文化等文化氛围,并体现关于儿童友好空间要求和创建“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要求的标识标牌及展示氛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或生产)”的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14: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人民广场C座5号楼7楼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3-87656857 电 话:0573-87239122
2025年7月7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或生产)”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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