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82063000562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207-330482-04-01-319108 | ||||
工程名称 |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 | ||||
招标人 |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建设3幢地上17层、8幢地上18层的主体建筑,地下设1层地下车库,局部2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53874.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96.99平方米(住宅面积102082.06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505.1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36.65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用房352.4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773.24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93.95平方米,配电房及开关站等其他配套面积122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177.65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8846.18平方米,地下非人防面积39331.47平方米),机动车位1283个,非机动车位2118个,相应建设配套绿化、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在地块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主入口,在地块西侧规划道路设置次路口。工程东南侧设置1幢2层配套用房建筑,沿西侧道路设置物业经营用房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余设置3幢17层和8幢18层高层住宅建筑。建安工程费约66175.24万元。 | ||||
中标候选人 | 浙江增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8992429元 | 8768928元 | 899350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刚 | 刘吉华 | 朱青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编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10001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26205 |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建(造)11183300014536 |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朱佳成 | 陈大鹏 | 丁宗瑾 | ||
项目管理负责人证书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9202203439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30683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07213 | ||
监理负责人(总监) | 杨磊 | 肖柏杨 | 时明霞 | ||
监理负责人(总监)证书及编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23583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30669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3031528 | ||
造价负责人 | 胡艳平 | 王杨虎 | 范晓锋 | ||
造价负责人证书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建(造)11183300011727 |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建(造)11203300002729 |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建(造)11203300003250 | ||
工期 | (1)项目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财务决算完成为止。(2)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 ||||
承诺完成质量 | (1)项目管理服务目标:①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②按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③项目工程建安投资控制在批复的建安概算内。 (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目标:审核工作准确,误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 ||||
评标基准价 | 9025580元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造价负责人“华鸿达”的注册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31页2.1.1资格评审标准第(七)条之规定,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嘉海巨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新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投标函中造价负责人为“毛润晓”,造价负责人简历表中造价负责人为“高潮”,根据招标文件第31页2.1.1资格评审标准第(七)条之规定,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4日10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7日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平湖市建设局 85637257,平湖市政务数据办:85061720 |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