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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嘉苑一期工程补充文件(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第三条修改为“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三、资信标评审增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开标当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 (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redit)(房屋建筑工程)网站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评标当日因网站故障不能查询的,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后,由监督人员进行封档,待网站正常恢复后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分值按继续评审当日系统评定的信用分进行计分。” 三、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5.4.1保修责任修改为: “工程保修期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8年,其余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应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