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合同段
及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本项目的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自行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号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问:下载招标文件时,系统内有一份pdf格式和软件导出版招标文件,两份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本次招标以哪一份招标文件为准?
答:系统内pdf格式的招标文件,除多一张盖章的招标文件封面外,不存在其他不一致的情形。
2、问:由浙江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试验检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公路工程相关职称要求?
答: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试验检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不予认可。
3、问:项目专用条款20.5条提到“安全生产责任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的安全生产费子目内”,清单说明4.4也写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在安全生产费中单独报价,而工程量清单里面101-1-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不在102-3安全生产费子目下,请问此处102-3填写的安全生产费是按工程量清单的2%填写还是按工程量清单的2%减掉安全生产责任险之后填写?
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包含在安全生产费中,无需单独报价,投标人若中标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调整后的清单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布。
4、问:清单说明4.3提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 合同段及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施工项目合同价),保险费率按1.3‰计”,而工程量清单里面没有工伤保险这个子目?
答:具体详见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布的调整后清单。
5、问:清单说明2.8“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100章至8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后的 3%”,本项目分两个工程,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没有100章,请问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暂列金额的计算方法是否为200章至8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后的 3%?
答:本项目分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合同段和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对两个工程分别设置200章至800章,但对两个工程只设立一个100章,暂列金额的计算方法为:暂列金额=(100章的金额+两个工程2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所有暂估价的合计金额)×3%。
6、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计算方法都是“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合同段及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工程量清单各章的合计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工伤保险的保险费)”,但是清单里面没有工伤保险这个子目?
答:具体详见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布的调整后清单。
7、问:本项目分两个工程,因为上传文件为软件版,上传之后没有总的汇总表,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总的汇总表?如需提供,请明确格式?合同估算表是否填写一个总的就行?
答:需要总的汇总表,格式详见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布的调整后清单编制说明里。合同估算表只需针对总金额进行填写。
8、问:第一个项目清单名称为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合同段及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清单;第二个项目清单名称为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第一个项目名称包括了第二个项目,是否作修改?
答:修改,具体详见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布的调整后清单。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人民币:367859689元。
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等)重新发布,具体以本次发布的.JX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导出的为准。
3、本次招标的图纸重新提供,具体以本次发布的.JX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
4、补充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具体以本次发布的.JX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导出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相关内容为准。
5、补充嘉善县兴善公路(晋阳西路-浙苏省界段)第2A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安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安费约18700万元。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款 编列内容中,最后一句话由原先的“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修改为“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7人时应补抽专家”。
7、投标文件格式 八、资格审查资料 (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 表格下方注的内容修改为:“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相关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8、招标文件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的全部内容修改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含钢筋网片)【分别按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调差,钢筋网片按带肋钢筋调差】、钢绞线、钢板【仅对钢板梁的Q355C、钢箱梁的Q355D进行调差,调差参照Q345qD调差】、水泥【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如32.5级水泥没有信息价的,参考42.5级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应标号的散装水泥调差】、沥青【包括道路沥青和改性沥青均按国产品种调差,乳化沥青不调差】;碎石【指混凝土、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中的碎石,按有基价的对应品种调差,没有对应品种的按碎石(统料)调差】、中粗砂、机制砂、波形梁钢护栏中的立柱【按钢管立柱(热浸镀锌)】、波形梁钢护栏板【按波形钢板(热浸镀锌)】、砂浆中的水泥和砂以及水泥浆中的水泥不调差。
具体范围为:
序号 | 清单子目 | 调差内容 |
1 | 第2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机制砂 |
2 | 第3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水泥、碎石、机制砂、沥青 |
3 | 第400章所有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钢筋、钢板、钢绞线、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 |
4 | 第600章相应子目(含变更增加子目) | 波形护栏的波形钢板和钢管立柱 |
(1)基期价格(均指含税信息价)
项目 | 单位 | 基价(元) |
光圆钢筋(HPB300) | 元/吨 | 3589 |
带肋钢筋(HRB400) | 元/吨 | 3387 |
钢绞线 | 元/吨 | 4326 |
钢板(Q345qD) | 元/吨 | 4890 |
32.5级水泥 | 元/吨 | 277 |
42.5级水泥 | 元/吨 | 367 |
52.5级水泥 | 元/吨 | 412 |
沥青路面碎石(石灰岩) | 元/m3 | 240 |
沥青路面碎石(玄武岩) | 元/m3 | 400 |
基层碎石(0~2.36mm、2.36~4.75mm) | 元/m3 | 220 |
基层碎石(4.75~9.5mm、9.5~31.5mm) | 元/m3 | 217 |
碎石2cm | 元/m3 | 211 |
碎石4cm | 元/m3 | 207 |
碎石(未筛分碎石统料) | 元/m3 | 205 |
中粗砂 | 元/m3 | 251 |
机制砂 | 元/m3 | 221 |
国产道路沥青(重交 70#、90#) | 元/吨 | 4031 |
改性沥青(国产基质) | 元/吨 | 5156 |
钢管立柱(热浸镀锌) | 元/吨 | 6850 |
波形钢板(热浸镀锌) | 元/吨 | 6700 |
注:基期价格仅作为调差依据。
(2)当期价格(均指含税信息价)
a.钢筋、钢绞线、钢板、波形梁钢护栏中的立柱、波形梁钢护栏板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立柱(热浸镀锌)、波形钢板(热浸镀锌)材料价格的平均值(例如:计量申报日期对应为12月份,则采用9月、10月、11月的材料价格平均值,下同),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立柱(热浸镀锌)、波形钢板(热浸镀锌)材料价格采用嘉兴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嘉兴市信息价。其中光圆钢筋为光圆钢筋综合价,带肋钢筋为带肋钢筋综合价。
b.水泥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水泥材料价格的平均值,水泥材料价格采用嘉兴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散装水泥嘉善县信息价。
c.碎石(各品种)、中粗砂、机制砂、生石灰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碎石(各品种)、中粗砂、机制砂材料价格的平均值,碎石(各品种)、中粗砂、机制砂、生石灰材料价格采用嘉兴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嘉善县信息价。
d.沥青(包括道路沥青和改性沥青)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不含计量申报日期当月)沥青价格的平均值,沥青材料价格采用嘉兴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嘉兴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价格信息》中嘉兴市信息价,道路沥青和改性沥青均为国产沥青嘉兴市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
钢筋、钢筋网片、钢绞线、钢板根据计量的数量。
各级混凝土用水泥、砂、碎石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附录2 基本定额中的普通混凝土(碎(砾)石最大粒径40mm)材料消耗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级计算,C50及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52.5级计算,其余混凝土水泥消耗量按42.5级计算;C50及以上混凝土的砂消耗量按中粗砂计算,其余混凝土砂消耗量按机制砂计算。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中的水泥、碎石、沥青的消耗量根据试验路段获发包人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来计算。如无试验段的,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计算。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层(SMA)按沥青路面碎石(玄武岩)计算,其余沥青混凝土按沥青路面碎石(石灰岩)计算。
波形护栏的波形钢板和钢管立柱重量计算规则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第五章 第一节 安全设施说明”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各种材料的理论消耗量按照设计图纸中列明的数量进行计算。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02-2018)规定之外施工和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和损失数量均不予价格调整。
b.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c.调整差价
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开工令发出后的第一个月(不含开工令发出月)计量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计量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上述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其他费用不再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差截止时间为交工日期前的第3个月(若无则按季度)的当期价格为准(例如:交工日期12月份,则按10月份信息价)。
温馨提示: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下载最新发布的.JX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否则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
招 标 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