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财政〔2018〕83号)规定,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海宁市2025年第一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海宁市财政资金(社保资金)3年期定期存款,存放金额28亿元,设一个标段,中标银行数20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财政〔2018〕83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海宁市区设有机构的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09:00 ~ 7月1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五、网上投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25年7月2日08:30 ~ 09:30。
2.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上述时间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09:30。
2.开标地点:由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开标并唱标,各投标人无须赴现场参与项目开标。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3号楼405室。
联系人:陆女士;电话:0573-87657728。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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