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福镇蝴蝶兰种植基地项目(连栋大棚及设施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830640005536002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407-330483-04-01-842578 | |||||
工程名称 | 桐乡市崇福镇蝴蝶兰种植基地项目(连栋大棚及设施提升项目) | |||||
招标人 | 桐乡市崇福梦想小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东安拓展区提升改造约120060平方米,新建GLP832连栋温室约54336平方米,道路工程6261平方米,附属及配套工程。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欧典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晟辉温室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浙江崇德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嘉善县春光温室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嘉兴玖泰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嘉善鑫荣温室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浙江建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道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奕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嘉善广和温室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32859752.00元 | 32970670.00元 | 32822636.00元 | 32908000.00元 | 32967063.0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大棚相关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大棚相关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大棚相关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大棚相关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大棚相关内容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郑贤锋 | 濮蔚岚 | 沈焕 | 徐永广 | 庞斌斌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浙2332010202305234】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浙2332015202304424】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浙2332023202401006】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浙2332010202308616】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浙2332021202310298】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180 | 180 | 180 | 180 |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资格业绩 | 通州区东社镇设施果蔬高效种植及种苗培育基地连栋大棚采购安装、经营管理项目 | 崇福农创共富综改项目—共富大棚工程 | 通元镇滕泾村花卉产业园钢结构大棚及配套工程 | 苍南县马站设施番茄科技示范基地暨循环农业建设项目(二期) | 奉贤区奉城镇蔡家桥村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GSW8435温室大棚(内庶阳+外庶阳)和GP-C832Z温室大棚(内庶阳+外庶阳)建施专业分包工程 | |
评标情况 | ||||||
入围标准价 | / | |||||
评标基准价 | 32918929元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未提供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第⑥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未提供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第⑥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浙江桐升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的资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资格审查第①条规定,作否决标处理。 | |||||
浙江东博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渣土(土方)处置费”暂定完工价(除税价),不符合商务标评审第⑥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浙江鹿祥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渣土(土方)处置费”暂定完工价(除税价),不符合商务标评审第⑥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开标时间 | 2025-6-24 9:30 |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27日 | |||||
备注 | ||||||
监督电话 |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0573-89395586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