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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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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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室
外
附
属
工
程
已
嘉
兴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嘉
发
改
[2021]127
号
文
、
嘉
发
改
[2021]297
号
文
、
嘉
发
改
项
[2022]17
号
文
、
嘉
发
改
项
[2022]42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市
财
政
统
筹
安
排
(
含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室
外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460168.3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76814.18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一
期
)
规
模
为
发
热
门
诊
、
感
染
楼
、
1
号
地
下
室
、
1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1
号
垃
圾
处
理
站
,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38957.68
平
方
米
,
其
中
发
热
门
诊
2140.51
平
方
米
,
感
染
楼
11267.17
平
方
米
,
1
号
地
下
室
25300
平
方
米
,
1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垃
圾
处
理
站
250
平
方
米
。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二
期
)
规
模
为
新
建
17
层
主
体
医
疗
楼
,
7
层
行
政
科
教
楼
及
与
它
们
连
通
的
2
层
地
下
室
;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
垃
圾
处
理
站
、
液
氧
站
等
。
同
步
实
施
道
路
广
场
、
绿
化
、
室
外
管
线
等
室
外
工
程
,
设
置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4059
个
;
设
置
床
位
数
2000
床
。
总
建
筑
面
积
461323.20
平
方
米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279071.28
平
方
米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182251.92
平
方
米
,
建
设
地
点
:
南
湖
区
七
星
街
道
,
东
至
规
划
南
江
路
,
南
至
现
状
甪
里
街,西至庆丰路,北至栖贤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一
期
和
二
期
施
工
图
范
围
内
的
绿
化
工
程
、
景
观
工
程
、
给
排
水
工
程
、
海
绵
工
程
、
照
明
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8341.4437
万元
。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0-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公
共
建
筑
室
外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业
绩
;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①
经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核
备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无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备
案
章
,
可
以
提
供
A.
网
站
主
办
单
位
为
政
府
机
构
(
包
含
事
业
单
位
)
的
官
方
网
站
中
标
结
果
网
页
截
图
(
协
会
网
站
和
其
他
第
三
方
网
站
不
予
认
可
)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网
页
截
图
需
体
现
网
站
主
办
单
位
;
B.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备
案
证
明
,
上
述
A
,
B
两
项
提
供
一
项
即
可
,
否
则
不
认
可
)
、
②
合
同
及
③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指
至
少
有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三
方
盖
章
的
验
收
报
告
或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验
收
记
录
)
复
印
件
(
业
绩
时
间
以
验
收
日
期
为
准
)
,
上
述
三
种
证
明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
如
证
明
材
料
未
直
接
体
现
上
述
所
要
求
的
评
审
要
素
,
该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联
合
体
业
绩
,
需
同
时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并
且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明
确
投
标
人
负
责
的
施
工
内
容
为
公
共
建
筑
室
外
工
程
】
;
多
个
证
明
材
料
就
同
一
内
容
存
在
不
一
致
的
按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合
同
、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顺序
认定
。注
:(
1)
公共
建筑
,是
指供
人们
进行
各种
公共
活动
的建
筑。
公共
建筑
包含
办公
建筑
(包
括
写
字
楼
、
政
府
部
门
办
公
室
等
)
,
商
业
建
筑
(
如
商
场
、
金
融
建
筑
等
)
,
旅
游
建
筑
(
如
酒
店
、
娱
乐
场
所
等
)
,
科
教
文
卫
建
筑
(
包
括
文
化
、
教
育
、
科
研
、
医
疗
、
卫
生
、
体
育
建
筑
等
)
,
通
信
建
筑
(
如
邮
电
、
通
讯
、
数
据
中
心
、
广
播
用
房
)
、
交
通
运
输
类
建
筑
(
如
机
场
、
高
铁
站
、
火
车
站
、
地
铁
站
、
汽
车
站
、
冷
藏
库
等
)
以
及
其
他
(
派
出
所
、
仓
库
、
拘
留
所
)
等
,
不
含
住
宅
、
商
住
楼
、
工
业
项
目
。
(
若
项
目
名
称
为
诸
如
“
***
地
块
项
目
”
或
“
***
产
业
园
项
目
”
等
无
法
判
定
是
否
为
公
共
建
筑
的
,
须
同
时
提
供
该
项
目
发
改
或
国
土
或住
建等
行政
主管
部门
的相
关批
复或
核准
或许
可文
件(
余同
)(
2)
“室
外工
程”
范围
:以
《建
筑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
GB50300-2013
)
中
“
室
外
工
程
”
的
划
分
内
容
为
准
。
“
室
外
工
程
”
共
分
为
两
个
单
位
工
程
,
即
:
室
外
设
施
、
附
属
建
筑
及
室
外
环
境
,
其
中
,
室
外
设
施
由
道
路
和
边
坡
两
个
子
单
位
工
程
组
成
,
附
属
建
筑
及
室
外
环
境
由
附
属
建
筑
和
室
外
环
境
两
个
子
单
位
工
程
组
成
,
子
单
位
工
程
之
下
分
别
有
“
路
基
、
基
层
、
面
层
、
广
场
与
停
车
场
、
人
行
道
、
人
行
地
道
、
挡
土
墙
、
附
属
构
筑
物
、
土
石
方
、
支
护
、
车
棚
、
围
墙
、
大
门
、
建
筑
小
品
、
亭
台
、
水
景
、
连
廊
、
花
坛
、
场
坪
绿
化
、
景
观
桥
”
等
分
部
工
程
。
(
余
同
)
。
业
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①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当
具
备
承
担
招
标
项
目
的
相
应
能
力
;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或
者
招
标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有
规
定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当
具
备
规
定
的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②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③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独
或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在
同一
标段
中投
标;
④联
合
体
成
员
不
超
过
2
个
,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牵
头
人
委
派
;
⑤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和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仅
以
联
合
体
其
中
一
方
提
供
为
准
(
例
如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
以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为
准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成
员
方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以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为准)
;
☑
3.5
投
标
人
(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credit.zj.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
本
条
款
可
以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
也
可
不
提
供
网
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2)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①
上
述
3.10
~
3.14
条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投
标
承
诺
书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投
标
人
【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须
提
供
参
与
投
标
资
质
的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自
行
下
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7-11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所有限公司
嘉
兴
市
新
气
象
路
618
号
嘉
兴
市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商
务
楼
4
楼
北
侧
(代建单位)
嘉
兴
市
会
展
路
207
号
嘉
宇
商
务楼三楼
陆
先
生
(
业
主
单
位
)
、
宋
峰
帆
(代建单位)
0573-82211370
(
业
主
单
位
)
、
0573-82822968(代建单位)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