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丰苑一里渔塘区块二期桩基工程二标段
答疑纪要
本项目招标人增加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2年1 月1日以来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单独桩基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项均需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走完就算备案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
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