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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新丰镇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项目
招标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H202506110014 | 信息类别 | 施工类 |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2025年度新丰镇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项目 | ||||||||
建设单位 (盖章) |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总投资 | 73.36万元 | 投资性质 | 自筹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64.65万元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在新丰镇部分未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百谷里、双龙景苑等)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10处,预计可增加充电口180个,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建停车棚约370㎡,铺装硬化约450㎡以及新建喷淋、监控、照明等,充电设施后期由运维单位安装维护。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别 | ||||||
工期 | 90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新丰镇乌桥村百谷里小区、双龙景苑等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联系人 | 汤晓莉 | 联系电话 | 13750770574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 |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1.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应资质要求“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 |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先承诺后核实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
报名地址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20日14:00 | ||||||||
备案部门 (盖章)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办公室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