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公告 >> 土地交易 >> 拍卖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5〕21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0 信息来源:市数据局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52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行业

类别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价(/M2)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25-024

新嘉街道,东至规划支路二,南至恬园路,西邻城北路,北邻渡船桥港

58668

一类工业用地(M1,可混合商业,其中商业用地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 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5

4.0

40%

工业50年,商业40

2204

1293


(一)“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

2、土地年亩均税收≥30万元/亩;

3、土地年亩均产出≥500万元/亩;

4、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4.34万元/吨标煤;

5、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

6、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4.00%

(二)规划配建要求:配建13米弹性道路、通信基站;

(三)本项目商业部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20年内100%自持,20年后可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四)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通信设施,并满足通信行业相关安全防护规范及《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修订版)建筑退让的要求。后续征得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妥善安置;

(五)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上楼”推动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255号)。加强“工业上楼”项目转让管理。以工业(标准厂房)用途新出让的“工业上楼”项目,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及投资监管协议相关约定,按程序依法批准后可分割转让。在确保整体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项目按照最小分割单元(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单元〕不小于1000平方米)进行设计建设,其中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附属设施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得与整宗地分割转让。“工业上楼”项目分割转让后,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买受方在受让范围内按转移的权利义务内容与相关履约监管主体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本项目工业部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不大于50%可分割转让。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行业

类别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价(/M2)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25-025

新嘉街道,东至规划禾平街,南至规划支路一,西邻太平桥港,北邻中环北路

15492

一类工业用地(M1)(创新型产业用地 M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

4.0

40%

50

1874

290


“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

2、土地年亩均税收≥30万元/亩;

3、土地年亩均产出≥500万元/亩;

4、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4.34万元/吨标煤;

5、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

6、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4.00%

(二)该地块须满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39号)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行业

类别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价(/M2)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25-026

新嘉街道,东至三官塘沿河绿化带,南至规划支路一,西至规划禾平街,北至中环北路沿路绿化带

23815

一类工业用地(M1)(创新型产业用地 M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

4.0

40%

50

1874

446


“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

2、土地年亩均税收≥30万元/亩;

3、土地年亩均产出≥500万元/亩;

4、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4.34万元/吨标煤;

5、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

6、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4.00%

(二)规划配建要求:配建100个公共停车位、通信基站;

(三)该地块须满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39号)要求。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于2025630前取得嘉兴市南湖区工业投资项目联合评审小组核发的《南湖区工业项目准入评价审查意见表》,并在竞得地块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时将通过的准入评价审查意见表提交审查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630日15:00

报名时间:202561014:00至2025630日14: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630日14: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2512026 朱女士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9993008 顾女士、孙女士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