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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庙镇2025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涧安置区块便道及雨污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周王庙镇2025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涧安置区块便道及雨污工程

 

1.招标条件

周王庙镇2025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501-330481-04-01-8406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王庙镇2025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涧安置区块便道及雨污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982万元,工程概算6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9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周王庙镇双涧安置区块内,本次招标内容为小区内的11条横向路和3条纵向路,道路总长约3.152km,均为便道,及小区内自建房房前屋后雨污水管,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其中横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路行车道宽度为4m,路基宽度均为4.5m;纵一路、纵三路行车道宽度为5m,路基宽度为6m;横七路、纵二路行车道宽度为7m,路基宽度为8m;雨水管收集范围为道路和两侧地块汇水,主管管径采用DN400、DN600、DN800、DN1000;污水管主要收集自建房和洗衣板等污水,主管管径采用De315、De400,建设地点:周王庙镇双涧安置区块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周王庙镇双涧安置区块内,本次招标内容为小区内的11条横向路和3条纵向路,道路总长约3.152km,均为便道,及小区内自建房房前屋后雨污水管,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其中横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路行车道宽度为4m,路基宽度均为4.5m;纵一路、纵三路行车道宽度为5m,路基宽度为6m;横七路、纵二路行车道宽度为7m,路基宽度为8m;雨水管收集范围为道路和两侧地块汇水,主管管径采用DN400、DN600、DN800、DN1000;污水管主要收集自建房和洗衣板等污水,主管管径采用De315、De400,招标标准预算价59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2-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项均需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     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项均需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业绩;

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 2025年6 月6 日 09: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6-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周王庙镇桑梓中路525号

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3-87536508

电话:

0573-87239013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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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5793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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