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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南张桥港南段河道整治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湖新区南张桥港南段河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新区南张桥港南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2025〕062号(全省统一赋码:2412-330402-89-01-63889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湖新区南张桥港南段河道整治工程涉及南张桥港 1 条河道,北起于槜李路,南止于五环洞港,沿南江路东侧布置,总整治长度671m。该次整治河道控制河宽25m,河底高程-1.34m。主要内容包括新开河道和新建护岸。项目总投资约1205.55万元,建安工程约1029.3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约47.49万元,基本预备费约34.76万元。

①新开河道:河道主要采用梯形复式断面。南张桥港南段河道面宽25m,底宽10.40m,河底高程-1.34m,河道边坡1:2.5,马道宽度2.00m,马道高程0.66m。新开河道两岸建设黄石护岸,护岸顶高程2.262.36m,采用1:2的坡比与现状地面相接。南张桥港南段新开河道长度为671m,开挖土方96035.30m³ ,回填土方3995.90m³。

②新建护岸:工程采用黄石护岸,护岸总长度1360.71m,其中A型护岸1305.71m,A型护岸加固 55.00m。A型护岸底板面高程0.66m,黄石顶高程2.26~2.36m。底板采用400mm厚C25混凝土,下设 100mm厚碎石垫层。黄石底座顶高程0.96m,采用300mm厚C25混凝土,底座上采用M10座浆砌筑黄石。岸坡以1:2的坡比与现状地面相接,并对护岸背水侧5m范围内岸坡进行绿化。护岸加固段采用4m 长梢径≥140mm 的松木桩进行基础加固。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绿化总面积6720m²,主要采用榉树、银杏、垂丝海棠、桂花、红叶石楠球、金叶女贞等植物,零星配置景石加以点缀。由于河道西侧至南江路东侧间为绿化带,河道施工过程中将破坏部分道路绿化,工程按原绿化配置对南江路绿化进行修复。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开河道和新建护岸。相应概算投资约1111.56万元,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5 27 日至 2025 6 17 09 00 ,登录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6 17 09 00 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直接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新区启红大厦             地址: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15楼

邮政编码:   314000                       邮政编码:   314000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郭奇韬

电话:0573-82570711                       电话: 0573-8205813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78230143@qq.com

8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2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 202569日(指核查发布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

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

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

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

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

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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