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公告 | >> 部门、国资公司、镇(街道)、其他交易(不进场) | >> 招标 |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信息发布表
发 布 时 间 | 2025年5月22日 | 交 易 方 式 | 公开 | |||
项 目 名 称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以及院区内外人才公寓区域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 | |||||
招标单位(盖章) | 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总 投 资 | / | 投 资 性 质 | 自筹资金 | 招标部份估算价 |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就此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晓霞 | 联 系 电 话 | 0573-82087792/82231850 | |
项目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联 系 地 址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 |||||
企业资质要求 |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时,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浙建〔2015〕3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2)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动态核查结果资质类别及等级与招标要求相一致);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 |||||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其 他 条 件 | 现场获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联合体协议书(若有)、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获 取 地 址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 |||||
获取起止时间 |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备 注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4:30时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