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墩村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墩村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宁市彭墩村辖区范围内多地;
2.2建设规模:对辖区多块区域进行土地复耕,复耕面积约55493平方米(含机耕路),只要内容彭村耕地功能恢复,果园、苗木田、甲鱼塘等土地复耕(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167474.00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复耕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2025年05月19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6日上午11: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
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完毕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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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 |
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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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11309740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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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箱: |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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