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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明辉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拍卖公告 (处置2025- 14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8 信息来源: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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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明辉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拍卖公告  (处置2025- 14号)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416日上午100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

资产名称

起拍价/元

拍卖保证金/元

展示地址

备注

1

一批报废物资

5661

5000

平湖市公路管理段乍浦管理站(滨海大道与陈山路交叉口西200米)

实物为准

2

一辆报废车

FD1B75

2392

2000

平湖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大道617号)

起亚牌YQZ6430AE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21标的为报废物资,存放时间久远,拍品存在元配件残缺或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拍品以委托人确定的实物为准,竞买人拍卖前务必亲临现场察看标的,竞价风险自负,一旦出价视为已接受拍品现状和瑕疵,如买受人提货时对货物有质疑的需提供真实的自证资料、视频等证明材料作证;32号标的竞买人须有报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报废资质的企业,拍卖成交后车辆须报废并提供报废证。4、拍品处置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投诉、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买受人须严格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5、拍卖成交后应作废料处理,如将拍品作为二手商品交易或另作他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6、买受人须规定时间内完成拍品提取事宜,装运拍品时不得损坏其他物品、房屋或场地、不得搬运非拍卖范围物品,买受人必须按时将拍品全部提取,不得滞留或放弃拍品不提。如放弃未提,委托人有权将滞留、放弃的拍品作无主资产处置,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将从买受人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对于超范围提货提取非拍品的不仅扣除提货押金还将上报司法部门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7有意参拍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照到拍卖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17367356873

二、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2025414-2025415日(9:00-16:30

三、报名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汇银大厦A座四楼423

四、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账号:1204 0660 1920 0087 656

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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