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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甸镇和平村农产品展销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屠甸镇和平村农产品展销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屠甸镇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编号为屠招2025-14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屠甸镇和平村农产品展销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地址位于屠甸镇和平村姚家里(同丰大桥西侧)。项目概况:新建农产品展销中心1座,建筑面积约1519.65m2,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2层,檐高13.3m;新建钢棚1个,建筑面积约658m2,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室外配套附属主要为场地硬化约575.5m2、雨污排水管道约285.2m及相应室外给水管道。工期要求为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计划投资约39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3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3.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屠甸镇范围内在建合同项目(在建合同项目的开始时间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5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通过“嘉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0573-88902125。
5、联系方式
桐乡市屠甸镇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 15967363029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039898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99220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14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
桐乡市屠甸镇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