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5〕31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
年均营收 (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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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海自然字25086号 |
海宁市宗海路东侧、规划雅山路北侧 |
2.8338 |
零售商业、旅馆、商务金融用地 |
2.5-3.0 |
≤40% |
≥25% |
28500 |
5000 |
竣工后3年内75000 |
40 |
1930 |
9650 |
2 |
海自然字25087号 |
海宁市启璋路南侧、鸿鹄路西侧 |
1.3425 |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用地 |
2.5-3.0 |
≤40% |
≥25% |
28500 |
5000 |
竣工后3年内75000 |
40 |
920 |
4575 |
3 |
海自然字25088号 |
海宁市宗海路东侧、启璋路南侧 |
1.3305 |
商务金融、餐饮、零售商业用地 |
2.5-3.0 |
≤40% |
≥25% |
28500 |
4540 |
竣工后3年内75000 |
40 |
910 |
45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0日;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6:00);
拍卖时间:2025年5月21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 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 姚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年均营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5086号地块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40%,旅馆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30%,各用地比例与相对应功能的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一致;项目须100%自持。
4.海自然字25088号地块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10%,餐饮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10%,各用地比例与相对应功能的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一致;项目须100%自持。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