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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许村镇团结村耕地功能恢复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许村镇团结村耕地功能恢复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许村镇团结村耕地功能恢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团结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许村镇团结村

2.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2025年许村镇团结村耕地功能恢复工程,主要内容为耕地功能恢复,大约210亩。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预算:约29.4733万元

2.4施工工期:20日历天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详见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投标人2025512(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429日至20255月15日上午9:00止,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团结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许村镇团结村                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18号宏达大厦10楼1005

 编:314409                                      编:314400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人:女士

 话:13758386698                      话:057380779907,19558306889  

  真:                                        真:0573-80779907  

 

监督部门:海宁市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编:314409

联系人 奚女士     

 话:0573-87635029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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