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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一期)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宁经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一期)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0481-04-01-298038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斜桥镇丰收路南侧、经都十一路两侧;海宁经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一期)项目为建筑群体工程,共分二个地块,涉及13幢厂房及配套用房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4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07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347平方米同时完善道路、给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2招标范围:海宁经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一期)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暖通、消防、景观绿化室外附属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个月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3635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258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55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要求详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7名,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申请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申请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CA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CA锁(含浙江CA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5.3.1 浙江CA互认下载及办理流程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tbdt/002005/20210322/da0005ee-8359-4e0f-82cc-37cbe47da7fd.html

5.3.2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424日至20255910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参考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结果);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预审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ggzy.zj.gov.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人: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经编园区经都二路2号            址:海宁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    

经编大厦2号楼4层                        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编:314400                                 编:  314400                

人:徐女士                              人:  金女士                

   话:0573-87987859                          话:0573-878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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