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主体医疗楼、行政科教楼、2 号地下室、2 号地下污水处理站、2号垃圾处理站)(二期)净化及实验室工程(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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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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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主体医疗楼、行政科教楼、2 号地下室、2 号地下污水处理站、2号垃圾处理站)(二期)净化及实验室工程(重新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主体医疗
楼、行政科教楼、2 号地下室、2 号地下污水处理站、2
号垃圾处理站)
(二期)净化及实验室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主
体
医
疗
楼
、
行
政
科
教
楼
、
2
号
地
下
室
、
2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2
号
垃
圾
处
理
站
)
(
二
期
)
净
化
及
实
验
室
工
程
(
重
新
招
标
)
已
嘉
兴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嘉
发
改
[2021]127
号
文
、
嘉
发
改
[2021]297
号
文
、
嘉
发
改
项
[2022]42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市
财
政
统
筹
安
排
(
含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主
体
医
疗
楼
、
行
政
科
教
楼
、
2
号
地
下
室
、
2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2
号
垃
圾
处
理
站
)
(
二
期
)
净
化
及
实
验
室
工
程
(重新招标)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427157.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50713.5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17
层
主
体
医
疗
楼
,
7
层
行
政
科
教
楼
及
与
它
们
连
通
的
2
层
地
下
室
;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
垃
圾
处
理
站
、
液
氧
站
等
。
同
步
实
施
道
路
广
场
、
绿
化
、
室
外
管
线
等
室
外
工
程
,
设
置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4059
个
;
设
置
床
位
数
2000
床
。
总
建
筑
面
积
461323.20
平
方
米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279071.28
平
方
米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182251.92
平
方
米
。
本
次
净
化
及
实
验
室
的
面
积
约
为
25265
平
方
米
,
最
高
洁
净
等
级
为
百
级
,
建
设
地
点
:
南
湖
区
七
星
街
道
,
东
至
规
划
南
江
路
,
南
至
现
状
甪
里
街
,
西
至
庆
丰
路
,
北
至
栖
贤
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负
一
层
肠
内
配
置
、
一
层
急
诊
急
救
、
二
层
EICU
、
内
镜
中
心
、
三
层
ICU
、
中
心
供
应
室
、
四
层
日
间
手
术
室
、
介
入
中
心
、
手
术
中
心
、
五
层
静
脉
配
置
、
手
术
中
心
净
化
机
房
、
九
楼
专
项
ICU
及
实
验
室
的
净
化
及
装
修
装
饰
、
水
电
安
装
、
暖
通
、
配
套
设
施
等
工
程
施
工
,
急
诊
、
供
应
中
心
、
检
验
中
心
、
病
理
科
、
血
透
中
心
、
口
腔
科
、
内
镜
中
心
及
静
配
中
心
等
区
域
的
纯
水
系
统
,
首
层
门
诊
手
术
室
、
二
层
内
镜
中
心
、
二
层
EICU
、
三
层
消
毒
供
应
中
心
、
三
层
内
(
外
)
科
ICU
、
四
层
日
间
手
术
室
、
四
层
介
入
中
心
、
四
层
手
术
中
心
、
九
层
综
合
ICU
、
十
七
层
层
流
病
房
等
区
域
的
医
用
气
体
工
程
施
工
。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及
工
程
量
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204186975
元
。
2.3
施工总工期:
要求配合总承包人工期安排,施工总工期 260 个日历天
。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
3.1
具
备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和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2-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
1
)
单
个
工
程
造
价
金
额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公
共
建
筑净
化(
或洁
净)
业绩
;或
(2
)单
个公
共建
筑机
电安
装工
程(
或装
修装
饰工
程)
中净
化(
或洁
净)
部
分
金
额
达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业
绩
,
上
述
(
1
)
和
(
2
)
业
绩
满
足
其
一
即
可
。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①
经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核
备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无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备
案
章
,
可
以
提
供
A.
网
站
主
办
单
位
为
政
府
机
构
(
包
含
事
业
单
位
)
的
官
方
网
站
中
标
结
果
网
页
截
图
(
协
会
网
站
和
其
他
第
三
方
网
站
不
予
认
可
)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网
页
截
图
需
体
现
网
站
主
办
单
位
;
B.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备
案
证
明
,
上
述
A
,
B
两
项
提
供
一
项
即
可
,
否
则
不
认
可
)
、
②
合
同
及
③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指
至
少
有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三
方
盖
章
的
验
收
报
告
或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验
收
记
录
)
复
印
件
(
业
绩
时
间
以
验
收
日
期
为
准
)
,
上
述
三
种
证
明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
如
证
明
材
料
未
直
接
体
现
上
述
所
要
求
的
评
审
要
素
,
该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联
合
体
业
绩
,
需
同
时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并
且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明
确
投
标
人
负
责
的
施
工
内
容
含
有
净
化
(
或
洁
净
)
部
分
内
容
】
;
多
个
证
明
材
料
就
同
一
内
容
存
在
不
一
致
的
按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合
同
、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顺
序
认
定
。
如
上
述
①
、
②
和
③
三
种
证
明
材
料
无
法
体
现
单
个
工
程
净
化
(
或
洁
净
)
部
分
金
额
的
,
可
以
提
供
建
设
单
位
证
明
,
建
设
单
位
证
明
格
式
见
附
件
。
注
1
:
含
净
化
(
或
洁
净
)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项
目
(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
含
EPC
项
目
)
,
下
同
)
不
予
认
可
(
余
同
)
注
2
:
公
共
建
筑
,
是
指
供
人
们
进
行
各
种
公
共
活
动
的
建
筑
。
公
共
建
筑
包
含
办
公
建
筑
(
包
括
写
字
楼
、
政
府
部
门
办
公
室
等
)
,
商
业
建
筑
(
如
商
场
、
金
融
建
筑
等
)
,
旅
游
建
筑
(
如
酒
店
、
娱
乐
场
所
等
)
,
科
教
文
卫
建
筑
(
包
括
文
化
、
教
育
、
科
研
、
医
疗
、
卫
生
、
体
育
建
筑
等
)
,
通
信
建
筑
(
如
邮
电
、
通
讯
、
数
据
中
心
、
广
播
用
房
)
、
交
通
运
输
类
建
筑
(
如
机
场
、
高
铁
站
、
火
车
站
、
地
铁
、
汽
车
站
、
冷
藏
库
等
)
以
及
其
他
(
派
出
所
、
仓
库
、
拘
留
所
)
等
,
不
含
住
宅
、
商
住
楼
、
工
业
项
目
。
(
若
项
目
名
称
为
诸
如
“
***
地
块
项
目
”
或
“
***
产
业
园
项
目
”
等
无
法
判
定
是
否
为
公
共
建
筑
的
,
须
同
时
提
供
该
项
目
发
改
或
国
土
或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或核准或许可文件(余同)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①
联
合
体
各
方
需
具
备
与
所
承
担
工
作
内
容
相
适
应
的
资
质
,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联
合
体
分
工
承
担
相
同
工
作
的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②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③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投
标
;
④
联
合
体
成
员
不
超
过
3
个
,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牵
头
人
委
派
;
⑤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和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仅
以
联
合
体
其
中
一
方
提
供
为
准
(
例
如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
以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为
准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成
员
其
中
一
方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
以
联
合
体
该
成
员
方
提
供
的
为
准
)
。
注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投
标
文
件
中
除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需
联
合
体
双
方
盖
章
外
,
其
余
部
分
可
仅
盖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章
。
⑥
具
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许
可
证
”
且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分
工
仅
承
担
相
关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工
作
的
单
位
无
需
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 类证书
;
☑
3.5
①
投
标
人
具
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许
可
证
(
工
业
管
道
安
装
GC2
级
及
以
上
)
;
②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credit.zj.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
本
条
款
可
以
提
供
网
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或
机
电
工
程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2)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①
上
述
3.10
~
3.14
条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投
标
承
诺
书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投
标
人
【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除
具
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许
可
证
”
且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分
工
仅
承
担
相
关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工
作
的
单
位
)
】
须
提
供
参
与
投
标
资
质
的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自
行
下
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4-21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所有限公司
嘉
兴
市
南
湖
区
景
湖
路
318
号
(代建单位)
嘉
兴
市
会
展
路
207
号
嘉
宇
商
务楼三楼
陆
先
生
(
业
主
单
位
)
、
宋
峰
帆
(
代
建
单
位
)
、
程
绪
想
(
承
包
人)
0573-82211370
(
业
主
单
位
)
、
0573-82822968
(
代
建
单
位
)
、
17317377908(承包人)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