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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陶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工程项目(二期)码头部分补充文件(2)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善县陶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工程项目(二期)

码头部分标段施工招标

2号补遗书

 

1、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是否必须要将证明资料通过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

答:因招标业务系统更新,证明资料是否通过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均允许。

2、补遗书一经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遗书

3、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之日起,如未在2025年3月24日17:00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人:嘉兴陶庄城市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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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