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S206嘉善至余姚公路平湖段改建工程(规划九曲港路至乍王线段)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I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6嘉善至余姚公路平湖段改建工程(规划九曲港路至乍王线段)(项目名称)已由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发改项【2025】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S206嘉善至余姚公路平湖段改建工程(规划九曲港路至乍王线段),项目起点位于钟埭街道规划的九曲港路与206省道交叉口,路线向南跨越乍嘉苏线航道及乍王线后落地与南侧段206省道相连,路线总长约6.1公里,其中南湖段约1.2公里,平湖段约4.9公里,共设桥梁2236.48m/12座,其中中桥474m/9座,大桥704.24m/2座,特大桥1058.24m/1座(跨径120m),特大桥为平湖塘大桥,主桥采用120m系杆拱和60m钢混组合梁;大桥为南栅塘桥,主桥采用65+110+65m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梁;邱家浜桥采用20m预应力砼矮T梁。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33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 天内,编制设计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2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 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
(4)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所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5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及电子版图纸(CAD 格式和 PDF 格式)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涵、交叉、环保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对各类线路迁移位置布局及沿线周边连接道路配套辅道、管线迁改方案设计)等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探)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相关科研(如需要)等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至项目完工需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专题报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含报告书)、水土保持评价(含报告书)、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燃气管线安评及管线迁改安评(含涉路、涉河、涉管、涉油)等专题)。
2.5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3.1中②的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一种或多种,并且只能承担具有上述资质允许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3月19日 至 2025年4月10日 。
5.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 gov.cn/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4 未取得“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3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 。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 gov.cn/ 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常秀街1250号
邮政编码: 314000
电 话: 0573-8368263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邮政编码: 314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3-8582585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12楼>
邮 政 编 码: 3142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73-85126963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172527797@qq.com
2025 年3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