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镇尖山村南征迁安置区块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湾镇尖山村南征迁安置区块房屋拆除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
2.2招标范围: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拆除尖山村南征迁户共100户(其中三层楼房5户,二层楼房82户,平房 13户),包括主体建筑(含基础)、附属用房、简易房、通户道路及地面附属物、池塘护岸;保留部份组级道路,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村庄内的作物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详见清单。
2.3招标要求:征迁户房屋由中标人负责拆除,拆房后房屋建筑垃圾(主房、生产用房及围墙的混泥土、块砖归招标人所有,不得含杂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距2公里以内);其余建筑垃圾(门窗、钢材、木材、瓦片、基础下的块石等归中标人所有)清理外运,运距及村庄内的作物清理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房屋应整体拆除,包括构筑物(含基础部分)、清除、移出残渣,房屋周边树木清理(包括果树),保持施工场地平整,详见清单。
2.4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可拆房的书面通知书后60天内拆除及清运,归招标人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2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20日13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02-20 下午13:0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黄湾镇便民服务中心底楼10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 314415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573-87955913 电 话:0573-87229897
传 真: 传 真:0573-87229897
2025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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