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曹桥街道垃圾回收分拣中心建设工程定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 | 平湖市新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曹桥街道垃圾回收分拣中心建设工程 | |
| 工程规模 | 平湖市曹桥街道垃圾回收分拣中心建设工程建筑(含桩基、主体、基坑围护)、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智能化)、室外附属(含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及照明、雨水回用系统、围墙等)、设备购置(含电梯、抗震支架、标识标牌标线、充电桩)等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未包括:变配电工程、屋面光伏、三网融合及5G信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中标人 | 浙江承业建设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46497661.00元 | |
| 中标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工 期 | 550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俞星月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21202311186】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平湖市新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电话 | 0573-85967823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