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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
第TJ02标段、第TJ04标段、第TJ05标段保险经纪服务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招标人──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嘉兴禾采联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
第TJ02标段、第TJ04标段、第TJ05标段保险经纪服务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请问通过嘉兴禾采联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缴纳的其他电子保函是否认可?
答:通过嘉兴禾采联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缴纳的其他电子保函均予以认可。
2.问:我公司为区域性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许可证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颁发,是否认可?
答:认可。
3、问: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总则”不一致,以哪一个要求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评标办法”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改为: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3-(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0.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3+(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