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嘉财采监〔2023〕305号文件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1 信息来源: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部,市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平台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废止《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政采云“小额工程馆”的通知》(嘉财采监〔2023〕305号)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财政局

          20251128



嘉财采监〔2025〕396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嘉财采监〔2023〕305号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