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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镇公交枢纽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535号 |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 | |||
招 标 代 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西区2幢326室 | |||||
联 系 人 | 陈亦芳 | 联 系 电 话 | 18767350975 0573-82060092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丰镇公交枢纽新建工程全过程咨询 | ||||
工程地点 | 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东至河东浜沿河绿化带,南至平林路,西至登云路,北至北庄桥港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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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自行判断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 | 单项合同估算(万元) | 86.6625万元 | ||
其他说明 | /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完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4)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的需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2 家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牵头单位必须为监理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有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资格。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请登录 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易招系统(https://www.hlyzztb.com/auth/toLogin.do)自行下载。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4日11:30时整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14:00时整 | |||||
发 布 日 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服务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线上确认以及线下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