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充电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充电站建设项目已列入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交投恒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交投恒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9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74.973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施工共涉及8个充电站,分别是:(1)8个公交扩建充电站:嘉兴市国鸿九里路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国鸿王江泾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国鸿新塍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秀洲分公司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秀湖公交枢纽站充电站、嘉兴市国鸿双溪路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国鸿大桥公交站充电站、嘉兴市国鸿新丰公交站充电站;(2)1个社会充电站:嘉兴市中央公园二期(南湖大道)充电站,建设地点:嘉兴市。
2.2招标范围:2025年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土建施工、电缆采购安装、甲供充电站设备(箱式变电站、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直流充电桩(终端)、功率分配单元、电源模块、刷卡操作台等)的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374.973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75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充电场站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浙江)” (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上述3.2款中涉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不作要求,投标人待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11日至 2025 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业绩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云路171号1幢4楼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登记招标文件获取同时进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2 投标人应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登记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0月31日 9 时 00 分。
递交文件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交投恒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钟家港路117号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云路171号1幢4楼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人:蒋佳琪、陈彩琴
电 话:0573-82079099 电话:0573-89978506
邮 箱: / 邮箱:839974704@qq.com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