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大道(海兴路-新桥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公示 | |||||
项目编号 | A330424059000546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505-330424-04-01-732928 | ||||
工程名称 | 东西大道(海兴路-新桥路)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 | 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将东西大道现有DN1000PCCP管、DN800PE管改建为球墨管,长度约5km。 | ||||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 | 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 | 嘉兴鑫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 | 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海盐县天仙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 |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投标报价(万元) | 3597.5424 | 3588.4546 | 3589.2963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
项目负责人 | 庄国强 | 朱成龙 | 龚惠珍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9202004385]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20202103297]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5201640964] | ||
设计负责人 | 李博宇 | 郭海成 | 马骏 | ||
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CS20121300268]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CS20183600247]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CS20105100104] | ||
施工负责人 | 庄国强 | 朱成龙、占朝意 | 龚惠珍 | ||
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9202004385]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20202103297]、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24202505434]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5201640964] | ||
工期 | 3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3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3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图)。 | ||
承诺完成质量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确认。(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确认。(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确认。(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
企业业绩 | 南湖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平湖市供水东西联网主管网工程一期设计、龙潭水厂扩建工程(一期二步) | 仪陇县供水管网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二期(金城、新政、马鞍供区管网迁建)施工设计采购项目 | ||
评标情况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 ||||
开标时间 | 2025-10-9 14:00 | 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3日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扣分值E:0.9;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下浮率A:6%;投标价格权重B:42%;浮动率F:0% | ||||
监督电话 | 0573-8602392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