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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国有资产报废物资处置拍卖公告 (处置2025-002 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01-03 信息来源: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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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国有资产报废物资处置拍卖公告  (处置2025-002 号)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110日上午93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

资产名称

起拍价/元

拍卖保证金/元

展示地址

备注

1

废旧物资 (详见清单)

28054

20000

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666号(福臻小区西侧)

三轮车堆放在个各个乡镇营业所

2

报废吸污车(浙FQ7018)

9545

5000

浙江省平湖市兴平一路(小桥人家对面)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二、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9日

三、报名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汇银大厦A座四楼423

四、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账号:1204 0660 1920 0087 656

五、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2、拍卖标的为报废物资均已拆下放置,存放时间久远,拍品存在元配件残缺(包括但不仅限于缺失或者无铜管、压缩机、部件、无线路控制器等情况)、型号不匹配且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拍品以委托人确定的实物为准,竞买人拍卖前务必亲临现场察看标的,竞价风险自负,一旦出价视为已接受拍品现状和瑕疵3、标的2竞买人须有报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报废资质的企业,拍卖成交后车辆须报废并提供报废证明,拍品为报废物资,拍卖成交后应作废料处理,如将拍品作为二手商品交易或另作他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于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拍品提取事宜并于2025年1月25日前提供车辆报废证明;4、拍品处置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投诉、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买受人须严格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5、拍卖成交后应作废料处理,如将拍品作为二手商品交易或另作他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6、买受人须于2025115付清拍卖款项。提货时间:2025115日前完成拍品提取事宜(节假日不提货,买受人务必遵守委托人规定的提货时间提货),装运拍品时不得损坏其他物品、房屋或场地、不得搬运非拍卖范围物品,买受人必须按时将拍品全部提取,不得滞留或放弃拍品不提。如放弃未提,委托人有权将滞留、放弃的拍品作无主资产处置,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将从买受人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对于超范围提货提取非拍品的不仅扣除提货押金还将上报司法部门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7、有意参拍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照到拍卖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17367356873。

浙江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