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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街道光耀路桥梁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昌街道光耀路桥梁及附属工程(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昌街道光耀路桥梁及附属工程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310-330481-04-01-1738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昌街道光耀路桥梁及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19.78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新建千竹桥港桥一座,千竹桥港桥布置的起点桩号为K0+512.48,终点桩号K0+537.52,桥梁跨径的中心桩号为K0+525,桥梁总长为25.04m,上部结构采用20m空心板,简支结构,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光耀路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R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 10  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不得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R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R3.3自202011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已竣工的市政工程(含新建桥梁250万元及以上),或单独市政新建桥梁工程250万元及以上,业绩1个及以上(2020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R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11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已竣工的市政工程(含新建桥梁250万元及以上),或单独市政新建桥梁工程250万元及以上,业绩1个及以上(2020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R3.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工程需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

(三)其他:

R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  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

R3.16①上述3.8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9月日至2024年10月日上午9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日上午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由拳路66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城大厦9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胡女士

 话:13757399599                        话:15167386937 

 箱: /                                箱: /  

202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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