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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标准厂房内食堂1、2及新村委东侧商铺第21间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  海宁市许村镇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标准厂房内食堂1、2及新村委东侧商铺第21间招租项目   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YSJY(XC2024)17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情况

租赁

用途

1

红旗村标准厂房内食堂1

36

3

10800

1944

商业

2

红旗村标准厂房内食堂2

18

3

5400

972

商业

3

红旗村新村委东侧商铺第21间

129

5

35217

10566

商业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1.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五、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9日上午10:00,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4917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海宁市许村镇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海宁市许村镇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000055868637

开户行:海宁农商银行许巷支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910日~2024917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村委会

八、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九、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十、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与拟承租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支付租金。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许村镇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村委会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573-87900130/18357389603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87635029

 

                   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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