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人才公寓智慧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于城镇人才公寓智慧化提升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1-330424-04-01-993184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盐盐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盐盐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城镇人才公寓智慧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30.53万元,工程概算609.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09.22万元,建设规模:对于城镇人才公寓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工业园区。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于城镇人才公寓智慧化提升项目,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或配合)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施工图设计须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图。
2.4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5其他: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2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工作;联合体另一方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至少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上述 3.1.1- 3.1.2 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上述3.12-3.15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号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招标人:海盐盐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张陈达
电话:0573-86576023 电话:0573-86118185
邮箱: / 邮箱: /
2024年8月7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任务, (成
员名称) 负责项目施工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