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主体医疗楼、行政科教楼、2号地下室、2号地下污水处理站、2号垃圾处理站)(二期)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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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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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主体医疗楼、行政科教楼、2
号地下
室、2
号地下污水处理站、2
号垃圾处理站)(二期)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主
体
医
疗
楼
、
行
政
科
教
楼
、
2
号
地
下
室
、
2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2
号
垃
圾
处
理
站
)
(
二
期
)
二
次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已
嘉
兴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嘉
发
改
[2021]127
号
文
、
嘉
发
改
[2021]297
号
文
、
嘉
发
改
项
[2022]42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市
财
政
统
筹
安
排
(
含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嘉
兴
市
第
二
医
院
整
体
迁
建
(
长
三
角
国
际
医
学
中
心
总
医
院
)
项
目
(
主
体
医
疗
楼
、
行
政
科
教
楼
、
2
号
地
下
室
、
2
号
地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
2
号
垃
圾
处
理
站
)
(
二
期
)
二
次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标
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427157.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50713.5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17
层
主
体
医
疗
楼
,
7
层
行
政
科
教
楼
及
与
它
们
连
通
的
2
层
地
下
室
;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
垃
圾
处
理
站
、
液
氧
站
等
。
同
步
实
施
道
路
广
场
、
绿
化
、
室
外
管
线
等
室
外
工
程
,
设
置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4059
个
;
设
置
床
位
数
2000
床
。
总
建
筑
面
积
461323.20
平
方
米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279071.28
平
方
米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182251.92
平
方
米
。
本
次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的
总
面
积
约
为
280520.25
平
方
米
,
建
设
地
点:
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至规划南江路,南至现状甪里街,西至庆丰路,北至栖贤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施
工
图
范
围
内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次
装
饰
装
修
、
水
电
安
装
和
标
识
标
牌
(
含
一
期
和
二
期
)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42375.3514
万元
。
2.3
施
工
总
工
期
:
要
求
配
合
总
承
包
人
工
期
安
排
,
其
中
地
下
室
及
行
政
楼
要
求
在
320
日
历
天
内
完
成
,
主体医疗楼要求在
450
日历天内完成 日历天
。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
自
2021-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装
饰
装
修
面
积
在
10
万
平
方
米
及
以
上
(
或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金
额
1.5
亿
元
及
以
上
)
公
建
类
项
目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
指
单
独
的
装
修
工
程
或
以
装
修
为
主
的
工
程
,
含
装
修
装
饰
(
EPC
)
业
绩
;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①
经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核
备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无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备
案
章
,
可
以
提
供
A.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官
方
网
站
中
标
公
示
网
页
截
图
(
第
三
方
网
站
不
予
认
可
)
;
B.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备
案
证
明
,
上
述
A
,
B
两
项
提
供
一
项
即
可
,
否
则
不
认
可
)
、
②
合
同
及
③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指
至
少
有
建
设
方
、
监
理
方
、
施
工
方
三
方
盖
章
的
验
收
报
告
或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验
收
记
录
)
复
印
件
(
业
绩
时
间
以
验
收
日
期
为
准
)
,
上
述
三
种
证
明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联
合
体
业
绩
,
需
同
时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并
且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明
确
投
标
人
负
责
的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
;
多
个
证
明
材
料
就
同
一
内
容
存
在
不
一
致
的
按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合
同
、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顺
序
认
定
,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合
同
和
中
标
通
知
书
三
项
证
明
材
料
项
目
名
称
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
1
:
施
工
总
承
包
(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
含
EPC
项
目
)
,
下
同
)
范
围
内
的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不
予
认
可
(
余
同)。
注
2:
公共
建筑
,是
指供
人们
进行
各种
公共
活动
的建
筑。
公共
建筑
包含
办公
建筑
(包
括写
字楼
、政
府
部
门
办
公
室
等
)
,
商
业
建
筑
(
如
商
场
、
金
融
建
筑
等
)
,
旅
游
建
筑
(
如
酒
店
、
娱
乐
场
所
等
)
,
科
教
文
卫
建
筑
(
包
括
文
化
、
教
育
、
科
研
、
医
疗
、
卫
生
、
体
育
建
筑
等
)
,
通
信
建
筑
(
如
邮
电
、
通
讯
、
数
据
中
心
、
广
播
用
房
)
、
交
通
运
输
类
建
筑
(
如
机
场
、
高
铁
站
、
火
车
站
、
地
铁
、
汽
车
站
、
冷
藏
库
等
)
以
及
其
他
(
派
出
所
、
仓
库
、
拘
留
所
)
等
,
不
含
住
宅
、
商
住
楼
、
工
业
项
目
。
(
若
项
目
名
称
为
诸
如
“
***
地
块
项
目
”
或
“
***
产
业
园
项
目
”
等
无
法
判
定
是
否
为
公
共
建
筑
的
,
须
同
时
提
供
该
项
目
发
改
或
国
土
或
住
建
等
行
政
主
管
部门的相关批复或核准或许可文件(余同)
业绩;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当
具
备
承
担
招
标
项
目
的
相
应
能
力
;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或
者
招
标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有
规
定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当
具
备
规
定
的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②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③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投
标
;
④
联
合
体
成
员
不
超
过
2
个
,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牵
头
人
委
派
;
⑤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料和资信标评审所需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仅以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为准(例如: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
以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提
供
的
为
准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3.3
条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由
联
合
体
成
员
方
提
供
的
,
后
续
资
信
标
评
审
所
需
业
绩
及
奖
项
证
明
材
料
也
以
联
合
体
成
员
方
提
供
的
为
准
)
。
注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投
标
文
件
中
除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5
☑
(
1
)
投
标
人
(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credit.zj.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
本
条
款
可
以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
也
可
不
提
供
网
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
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1-07-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①
上
述
3.9
~
3.11
条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投
标
承
诺
书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参
与
投
标
资
质
的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
合
格
”
的
证
明
(
若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须
提
供
)
。
③
本
项
目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
6
人
。
。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4-09-05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有限公司
嘉
兴
市
会
展
路
207
号
嘉
宇
商
务
楼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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