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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夏家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夏家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27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夏家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406-330424-04-01-779572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夏家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南北湖南湖西侧夏家湾片区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5000平方米(约130亩),分三个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地下室约10000平方米,对夏家湾区块建设旅游综合配套建筑等相关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景区配套,增加业态资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北湖洲际度假酒店,拟建不同类型的客房约240间,并设有全日制餐厅、酒吧、中餐厅、宴会厅、室内外游泳池、健身俱乐部

2.4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95973.68万元,建安费约为43451.16万元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勘察设计周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1.确定中标后5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专业的方案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发包人明确确认方案设计成果,并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后80日历天内提交土建全专业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土建全专业初步(扩初)设计完成后50日历天内提交室内精装、市政景观专业的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

3.发包人明确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后50日历天内提交土建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土建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40日历天内提交其余专业施工图

4.勘察工作需满足各设计阶段规范要求。

5.其余:按发包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7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各设计阶段过程中所有的专业设计及配合服务工作【方案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配合服务以及满足酒店开业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等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幕墙、综合管线、人防、绿建、海绵城市、基坑支护等所有专业和专项设计;室内精装设计市政景观设计。其他相关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建议编制和可行性究报告编制、BIM服务、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阶段设计深度达到规范和国家或地方报批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允许境外设计单位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境外设计单位资质不作要求,境外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即可。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7250900分至20248200900请各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8200900分,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号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大厦18楼

邮编:314302                            邮编:314300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闵莉

电话:0573-86514223                     电话:0573-86177058

2024725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境外设计单位及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

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允许境外设计单位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境外设计单位资质不作要求,境外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即可。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本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共同地和分别地履行本投标工程合同。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一旦中标,本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将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承担单独地和连带地的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主办人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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