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定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内容,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是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服务会员单位、已通过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采购办)备案。”现修改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内容,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是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服务会员单位。”
招标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