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经编园区经都二路(沧海路—沧平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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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经编园区经都二路(沧海路—沧平路)项目
新建经编园区经都二路(沧海路—沧平路)项目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新
建
经
编
园
区
经
都
二
路
(
沧
海
路
—沧
平
路
)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311-
330481-04-01-621277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新
建
经
编
园
区
经
都
二
路
(
沧
海
路
—沧
平
路
)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624.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624.7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525.34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次
招
标
工
程
新
建
经
编
园
区
经
都
二
路
(
沧
海
路
—沧
平
路
)
项
目
,
主
要
包
括
桥
梁
、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
绿
化
、
亮
化
、
标
志
标
线
、
市
政
雨
水
等
工
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建
设
地点:
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二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新
建
经
编
园
区
经
都
二
路
(
沧
海
路
—沧
平
路
)
项
目
,
主
要
包
括
桥
梁
、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
绿
化
、
亮
化
、
标
志
标
线
、
市
政
雨
水
等
工
程
,
具
体
详
见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施
工
图
纸
。
本
次
招
标
建
安
工
程造价
约
553
万元
。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
自
2021-01-01
以来
承接
过
已竣
工的
道路
工程
(含
桥梁
)1
个及
以上
(单
个合
同价
要求
400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该
工
程
的
对
应
工
程
款
费
发
票
(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张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0-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①
上
述
3.9-3.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标项目投标。
③
投
标
人
任
何
试
图
影
响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分
、
比
较
或
者
推
荐
候
选
人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
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07-16——2024-08-07 09:00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4-08-07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浙
江
海
宁
经
编
产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公司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有限公司
15205837842
(
移
动
固
话
)
(
海
宁市府网
59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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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