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海宁市 >> 交易公告 >> 小型工程交易 >>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隆兴嘉苑)环境整治(五期)项目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隆兴嘉苑)环境整治(五期)项目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隆兴嘉苑)环境整治(五期)项目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为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及街道财政安排解决 。本项目已经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址:海宁市隆兴嘉苑小区内,西山路西侧、由拳路南侧

(2)建设规模:整治区域总用地面积 42434.0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0301.08 平方米,包含多层住宅 17 幢住户 566 户。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498.1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1,959.51 万元

(3)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造价专业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

(4)目预计建设工期:20246-202412

2.2招标范围:海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隆兴嘉苑)环境整治(五期)项目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项目服务期: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招标代理至本项目全部内容招标完成,造价跟踪审计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的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和工程造价咨询;

3.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  25 日至20244 314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具体要求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地点为海宁市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东路552硖石街道办事处四楼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地址:  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  

邮编:  314400  

联系人:  万先生  

电话:  0573-87023034   

传真:  

招标代理:  海宁市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1室

邮编:  3144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3-87290581  

传真:                                                  2024325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