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及园区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纬二支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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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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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及园区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纬二支路新建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罗
					星
					街
					道
					工
					业
					园
					区
					有
					机
					更
					新
					及
					园
					区
					配
					套
					附
					属
					工
					程
					项
					目
					(
					纬
					二
					支
					路
					新
					建
					工
					程
					)
					(
					项
					目
					名
					称
					)
					已
					
					
					
					
					嘉
					善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善
					发
					改
					设
					计
					〔
					2023
					〕
					224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街
					道
					财
					政
					资
					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善
					星
					创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善
					星
					创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建工
					程咨
					询评
					估有
					限公
					司
					。项
					目已
					具备
					招标
					条件
					,现
					对该
					项目
					的
					
					
					
					
					罗星
					街道
					工业
					园区
					有机
					更新
					及园
					区配
					套
					
					
					
					
					附属工程项目(纬二支路新建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248.03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248.03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619.19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主
					要
					新
					建
					道
					路
					并
					配
					套
					相
					关
					设
					施
					,
					长
					 
					138
					 
					米
					、
					宽
					 
					29
					 米
					,
					建
					设
					地
					点
					:
					
					
					
					
					嘉
					善
					
					
					
					
					县境内
					。
				 
				
					
					
					
					
					2.2
					招
					标
					范
					围
					:
					
					
					
					
					
					
					
					
					
					
					
					
					
					
					
					
					
					
					
					
					
					
					项
					目
					主
					要
					新
					建
					道
					路
					并
					配
					套
					相
					关
					设
					施
					,
					长
					 
					138
					 
					米
					、
					宽
					 
					29
					 米
					。
					本
					次
					招
					标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617.9904
					万元
					。
				 
				
				
				
				
					
					
					
					
					3.1
					具
					备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
					联合
					体协
					议并
					在协
					议中
					明确
					牵头
					人及
					分工
					责任
					,联
					合体
					牵头
					人及
					成员
					总数
					不得
					超过
					2家
					,并
					符
					
					
					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
					1
					)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牵
					头
					人
					及
					成
					员
					单
					位
					均
					须
					拟
					派
					一
					名
					项
					目
					负
					责
					人
					,
					且
					满
					足
					上
					述
					招
					标
					公
					告
					
					
					
					
					3.6
					的要求。   
				 
				
					
					
					
					
					
					
					
					
					(
					2
					)
					拟
					派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任
					意
					一
					方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满
					足
					即
					可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以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完
					成
					过
					一
					个
					单
					项
					合
					同
					竣
					工
					金
					额
					4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业
					绩
					;
					
					
					时
					间
					以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日
					期
					为
					准
					,
					金
					额
					以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为
					准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提
					供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及
					施
					
					
					工
					合
					同
					,
					以
					上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
					如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体
					
					
					现
					金
					额
					的
					,
					须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
					仅
					指
					竣
					(
					
					
					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如
					提
					供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或
					施
					工
					合
					同
					中
					项
					目
					负
					责
					人
					不
					一
					致
					的
					,
					以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为
					准
					。
					如
					上
					述
					材
					料
					均
					无
					法
					证
					明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的
					,
					须
					提
					供
					业
					绩
					所
					在
					
					
					
					
					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1-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上述 3.9-3.11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
					自
					行
					
					
					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上午
					09:00
					时止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4-03-13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
					。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司
						 
					 
					
						
						
						
						
							
								
								
								
								
								
								
								
								
								嘉
								善
								县
								阳
								光
								东
								路
								185
								号
								善
								商
								大
								
								
								
								
								
								
								
								
								
								
								厦
								1
								号(东)楼
								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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